機車保險怎麼保? 強制、第三人、駕駛人傷害、超額?? 花錢到底是要消災還是保了甚麼都毋知?
肉包鐵的機車騎上路是一場大冒險,保了保險到底是保險不保險?聽人家說強制險只保對方人體傷,不會理你的對手車怎麼傷。機車駕駛人傷害和乘客傷害險到底有甚麼差異,是座位靠方向盤比較近所以這麼分?超額責任險是不是真的這麼超值,撞到超跑是不是真的得去賣身家才夠賠,我們解釋給你聽...
機車是台灣民眾最倚賴的交通工具,方便靈活使用代價低的特性,使機車的普及率極高,家家戶戶不僅有機車,多數家庭還不止一台機車,普遍性及使用率高加上機車車身不穩定的特性,機車駕駛人發生意外事故的機率也高,依警政署的統計資料,一整年的機車事故件數超過800件,受傷人數超過千人,這麼大量的事故與死傷人數統計顯示,經常使用機車的你,絕對需要認真考慮投保適當的機車相關保險,以備萬一不幸發生意外事故時的需要。但,機車會需要那些保障?這些保障有那些差異需要留意?
強制險 (一定要保,不保會被罰)
依據相關法令的規定,機車車主需要投保強制機車責任保險,沒有投保或到期未續保的車主,將會被處以罰款新台幣(1500-3000元),如果沒有投保而又發生事故,則罰款將會加倍成6000,因此,看在罰款的份上,強制險還是乖乖保一下,這是最基本的必要項目。
強制險有沒有甚麼問題需要特別注意? 強制險有幾點特性:
- 只對人身傷害提供理賠,且只對殘廢、死亡及醫療費用提供補償,不提供財物損失的補償。
- 不論機車車主有無過失,均可以對事故的傷者或第三人提供補償。
- 可以由車主決定投保一年期或兩年期。
- 保費固定,輕型機車一年324元,重型機車一年也只要558元。
第三人責任保險 (應該要保,補充強制險保障範圍的不足)
第三人責任保險,專門提供意外事故發生,造成機車駕駛以外第三人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時,則由第三人責任保險提供補償。
簡單說,騎車撞上別人,而事故責任歸你,當對方要求你賠償的時候,第三人責任險就會派上用場。這種狀況下要補償對方財物的損失,基本的強制險並沒有包括,而一般事故,都是財物損失比較常見,因此第三人責任險不可不納入基本保障要求當中。
另外,財物損失的保額雖可依照需求調整,但如果車主只願意選擇較低額的10萬這種基本保額,則遇上稍微重大的事故(其實相當常見,例如撞上稀有跑車),這麼低的金額將無法提供適當的保障。因此,比較適當的財物損失保額建議至少保到30萬的等級,50萬的等級則更好。因為與10萬保額相較,30萬以上的財損保費只要多繳2-300元,省下這幾百元不會讓你變有錢,但選最低額度,萬一事故發生,有很大的機會能讓你賠到破產。
超額責任保險 (最好要保,能替你的保險再加一層防護)
根據中國信託產險表示,過去,多數機車族因為口袋相對較淺,就算買了新車,也傾向簡單保個「強制險」就了事,就算保了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
也多選擇最陽春的方案,一旦發生事故,最多賠對方乘客每人體傷200萬,單一事故財損20萬保額,加上非保不可的「強制險」,可理賠死亡/失能200萬元。
超額責任險不能單獨購買,需要搭配第三人責任險一併投保,因為它是架構在第三人責任險上層的保障額度,當底層的保障不夠支應理賠需要時,才會啟動的保險。
超額責任險的好處是保費低,增加1,000萬的保額,保費只要幾百元,另一個好處是保額可以混用,不論是財物損失或人員身體傷害,第三人責任險的底層保障都是獨立分開的,但上層的超額則是同一個額度可以混合運用。想到只要多付幾百元,你的兩種保障都會瞬間補滿,這不就是傳說中的神裝嗎?這麼好康的事怎麼可以放過~~
機車強制險、第三人責任保險、超額責任保險保障範圍比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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